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171号
遗失声明
蔡积有生前、李桂荣生前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街17号5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(200712124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蔡广义
2020年7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