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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孙宝炯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0-07-24  
 

遗失声明

 孙宝炯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立交新路51号3-1605室的房屋所有权证(20160329018711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 孙宝炯

2020年7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