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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仲维宝持有的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0-07-27  
 

遗失声明

 仲维宝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虹桥小区25号楼404室的受理凭证(202007070228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仲维宝

2020年7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