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
丹东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392号1单元2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(20140423259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丹东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2020年7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