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
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大东港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(丹东国用(2009)第064701112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
2020年8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