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
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,坐落在东港市新兴区安康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(丹东国用(2006)第064701055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
2020年8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