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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田丹的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0-08-11  
      

遗失声明

 田丹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260-4号1102室的受理凭证(202007140261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田丹

2020年8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