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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刘娜持有的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0-08-21  
 

遗失声明

 刘娜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城建小区22号楼204室的受理凭证(201910280082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刘娜

2020年8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