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
郭继业、于鑫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科技街56号1单元1002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(辽(2017)丹东市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17974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郭继业、于鑫
2020年8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