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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梁辉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0-10-15  
 

遗失声明

 梁辉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南路16-1号2单元903室的受理凭证(202009170177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梁辉
2020年10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