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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张宾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0-12-11  
    

遗失声明

 张宾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金水街1-8号2单元604室的受理凭证(202010160367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张宾
2020年12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