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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于永军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0-12-15  
  

遗失声明

 于永军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金兴街102号2单元1908室的受理凭证(202012040099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于永军
2020年12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