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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高军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0-12-17  
  

遗失声明

 高军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72-4号1单元101室的受理凭证(202011270166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高军
2020年12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