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
刘玉珍生前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246号308室的不动产权证(辽(2018)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36162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张晓刚2021年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