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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袁继红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1-14  
 

遗失声明

 袁继红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0-13310室的房屋所有权证(20140124126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袁继红
2021年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