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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何秀彦、贾锡全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2-22  
 

遗失声明

 何秀彦、贾锡全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红星大院1号楼1单元203的房屋所有权证(2005153018)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何秀彦、贾锡全
2021年2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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