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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毕刚、谢琴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3-02  
 

遗失声明

 毕刚、谢琴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八街和馨园小区8号楼406室、振兴区科技街5号1204室的房屋所有权证(2002115612、201604070206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毕刚、谢琴
2021年3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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