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网上公告 > 遗失声明
关于刘雅文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3-08  
 

遗失声明

 刘雅文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平安街9号2单元104室的房屋所有权证(201509260181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刘雅文
2021年3月5日

栏目更新
栏目热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