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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李彤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3-15  
  

遗失声明

 李彤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英才街10号1单元602室的受理凭证(DJ202102220052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李彤
2021年3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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