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晓超、张继晖坐落在振兴区振二街10号楼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05111988号)于2020年12月17日办理遗失声明作废。现因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已找到,产权人申请撤销上述遗失声明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孙晓超、张继晖
2021年3月17日
孙晓超、张继晖坐落在振兴区振二街10号楼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05111988号)于2020年12月17日办理遗失声明作废。现因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已找到,产权人申请撤销上述遗失声明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孙晓超、张继晖
2021年3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