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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张然、毕兆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3-19  
  

遗失声明

 张然、毕兆臻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113号913室的房屋所有权证(20140911169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张然、毕兆臻
2021年3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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