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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张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3-26  
    

遗失声明

 张峻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国安路22号2单元1706室的房屋所有权证(20140731115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张峻
2021年3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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