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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刘力嘉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4-08  
  

遗失声明

 刘力嘉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333-37号1单元1702室的受理凭证(DJ202103110159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刘力嘉
2021年4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