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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关艳英持有的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4-21  
 

遗失声明

 关艳英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金山大街1130-32-2-20号的受理凭证(202104130066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关艳英
2021年4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