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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董晓刚、姜文琪持有的预告登记证明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4-27  
 

遗失声明

 董晓刚、姜文琪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37号503室的预告登记证(015103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董晓刚、姜文琪
2021年4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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