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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贾文生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5-11  
 

遗失声明

 贾文生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21号1单元6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(20100202056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贾文生
2021年5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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