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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孙晓强持有的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5-11  
 

遗失声明

 孙晓强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振八街40号1001室的受理凭证(201908220007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孙晓强
2021年5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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