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网上公告 > 遗失声明
关于陈苗苗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5-11  

遗失声明

 陈苗苗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孟择园小区7号楼2单元604室的受理凭证(202105100197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陈苗苗
2021年5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