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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辛阳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5-14  

遗失声明

 辛阳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宝山大街43-1号404室的房屋所有权证(20090614025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辛阳
2021年5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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