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
杨振仁、刘月红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于家路73号602室的不动产权证(辽(2020)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17437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杨振仁、刘月红2021年5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