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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丹东市五道沟林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5-20  

遗失声明

 丹东市五道沟林场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变电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(丹东国用(2005)字第063030075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人民政府
2021年5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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