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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李晓田持有不动产权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5-20  

遗失声明

 李晓田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金山大街1130-15-2-8号的不动产权证(辽(2021)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23325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李晓田
2021年5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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