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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宋裕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5-21  

遗失声明

 宋裕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港湾街6号1单元302室的受理凭证(20210513015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宋裕
2021年5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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