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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杨培有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5-21  

遗失声明

 杨培有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青年湖小区1号楼106室的受理凭证(202104210126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杨培有
2021年5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