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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韩廷芳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5-21  

遗失声明

 韩廷芳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于家小区79号楼310室的房屋所有权证(2007111530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韩廷芳
2021年5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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