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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董淑伟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5-26  

遗失声明

 董淑伟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金裕路50-18号1单元1401室的受理凭证(202105180006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董淑伟
2021年5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