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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张喜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6-02  

遗失声明

 张喜丹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西城街道滨江村二组的房屋所有权证(30100038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张喜丹
2021年6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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