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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张萍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6-04  

遗失声明

 张萍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集贤村大东园组的受理凭证(202104280538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张萍
2021年6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