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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余安丽持有不动产权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6-04  

遗失声明

 余安丽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沙河镇街1-1号2单元1908室的不动产权证(辽(2018)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20804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余安丽
2021年6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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