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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殷国玉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6-04  

遗失声明

 殷国玉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汤山城镇陡水村四组的受理凭证(2021042701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殷国玉
2021年6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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