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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高明洋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6-09  

遗失声明

 高明洋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四经街大院小区1号楼3单元106室的房屋所有权证(2004140255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高明洋
2021年6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