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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(程玉山、李玉香)生前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6-09  

遗失声明

 (程玉山、李玉香)生前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崇兴小区3号楼406室的房屋所有权证(99129694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程凡夫、冯艳梅
2021年6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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