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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王丽艳持有的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6-11  

遗失声明

 王丽艳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胜利街汽车厂北厂小区27号楼3-103号的受理凭证(202106020133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王丽艳
2021年6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