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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任畹平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6-11  

遗失声明

 任畹平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355-9号1单元502室的不动产权证(辽(2018)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44618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任畹平
2021年6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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