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网上公告 > 遗失声明
关于刘存明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6-18  

遗失声明

 刘存明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115号614室的受理凭证(202106070008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刘存明
2021年6月18日

栏目更新
栏目热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