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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姜锐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6-18  

遗失声明

 姜锐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虹桥小区24号楼2单元505室的房屋所有权证(20081229013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姜锐
2021年6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