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网上公告 > 遗失声明
关于靳成瑜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6-22  

遗失声明

 靳成瑜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十一纬路32号801室的受理凭证(DJ202103260072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 靳成瑜
2021年6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