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网上公告 > 遗失声明
关于张学凤、刘作义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6-23  

遗失声明

 张学凤、刘作义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桃铁路铁路住宅21号楼3-9室的房屋所有权证(20120705073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张学凤、刘作义
2021年6月23日

栏目更新
栏目热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