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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张莉持有的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6-30  

遗失声明

 张莉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72-2号2单元2904室的受理凭证(202106030120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张莉
2021年6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