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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粱辉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
发布时间:2021-07-02  

遗失声明

 粱辉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蛤蟆塘大街1419号503室的受理凭证(202106110480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粱辉
2021年7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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